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8891:好评
地点不错也好找,价格适中,去三坊七巷走路20分钟。去西湖或福州站打车10元左右。房间大,床舒服,空调凉,窗虽靠马路,但晚上睡觉不吵。6楼早餐一般般但能吃饱。唯一不太满意的是每次从外回,卫生间总有股明显的臭味,房间空调开半小时后,臭味才慢慢减弱。这个方面如能改进才好。
青菜妈妈:好评
很好,喜欢。还会继续住。
嗷嗷的:好评
墙体发霉,入住时候发现椅子底下有农夫山泉的空瓶子